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京政发[2019]21号)文件要求,做好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摸清我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结合密云实际,我局拟定《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myrkshk@tjj.beijing.gov.cn。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密云区新北路甲11号密云区统计局,邮编101500,并在信封上注明:七人普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23日。
北京市密云区统计局
2020年1月19日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京政发[2019]2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密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科学设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实施,确保密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人口发展状况。
(二)普查目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本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落实《密云分期规划(2017-2035年)》,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区,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实施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尤其是近年来,本区人口流动频繁,人户分离情况较为严重,调查环境复杂,普查工作任务艰巨。各镇街、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普查的重大意义及工作艰巨性,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此次普查工作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
为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密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本区人口普查组织和实施工作。普查领导小组由区政府领导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区统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局等部门及相关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办公室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选调。
各镇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生态商务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本次普查纳入镇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生态商务区管委会)年度责任制考核内容。各镇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生态商务区管委会)要建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保障。要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各级普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为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应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
四、经费保障
本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市、区、镇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生态商务区管委会)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保证经费科学合理使用。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镇街、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确保数据质量。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区政府统计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统计机构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本次普查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等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四)加强宣传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要采用多种手段,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北京市密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
北京市密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杨 珊 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吴显生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付小平 区统计局局长
刘月梅 北京市密云区经济社会调查队队长
吴成刚 区财政局局长
骆腾麒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邢 靓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马旭毅 区公安局副局长
张义臣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密云分局副局长
孙 岳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调研员
郑艳菊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成 员:刘彦红 区教委副主任
冯元文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穆 静 区委统战部民宗办副部长
李长旺 区委社工委委员、区民政局副局长
龙治宇 区司法局副局长
孙广新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 岩 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工会主席
裴海燕 区交通局副局长
王良华 区农业农村局副书记
李冬雨 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任武军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杨理光 区融媒体中心总编辑
梁全义 区人防办副主任
陈冬梅 区委研究室副主任
崔春梅 北京市密云区经济社会调查队副队长
刘金瑞 国家统计局密云调查队副队长
万德新 区委统战部调研员